问题 | 子女抚养权判定原则概述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应倾向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孩子年龄和父母的情况,抚养权会有所不同。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但是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也可以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愿意,则可以轮流随其生活。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应倾向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离婚案件中,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应倾向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同年龄和情况的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有一定倾向性。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但母亲有特定情形的,也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则可优先考虑一些特定情况。而当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最后,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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