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属于社会团体吗 |
释义 | 工会是社会团体。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工会的其他职责有: 1、组织工会组思想建设并指导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指导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2、协助部门开展思想教育培训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业务培训,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3、代表职工参与管理与监督:代表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4、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落实:制定并落实工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并反馈教代会、工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 5、管理工会经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6、研究理论政策并制定民主制度及执行工会章程: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7、研究工会建设: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8、指导工会开展大会和民主监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9、建立监督机制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综上所述,工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但是不论哪个社会团体,都会有一个最基本的职责。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1992年修订工会法时,限于当时的认识,这一规定没有在工会法中明确规定下来。经过近十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终于有了共同的认识,此次工会法修改中,不论是起草过程中,还是在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这是工会工作最基本的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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