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如果属于民事责任,用人单位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追究员工责任。超过则可能丧失胜诉权。3、如果涉及犯罪的,则根据所犯罪的最高刑期为限,超过的不再追究。风险提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刑法》第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