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 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 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法律依据: 《民法典》“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 企业的负责人是代表经营公司以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生产经营或者是服务活动的人,一般来说都是企业的负责人都是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的法人任命的,企业的负责人没有独立承担企业民事责任的权利;而企业法人则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一般都是董事长又或者是经理、厂长担任的。 药店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针对法人单位而言的,总公司(公司或子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有负责人,而不会出现法定代表人。对于非法人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才有负责人一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兼任,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判断的依据就是《公司法》上没有规定“不允许兼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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