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或者登记后未同居,或者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彩礼可以全部退还。不是只要同居过,彩礼就一定退不完,而是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可以全部退还。符合法定情形包括:1、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虽然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双方从未共同生活,双方还是各过各的;3、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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