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身患重病,确实不能继续留置或者监视居住的;(二)已经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确有必要强制措施的;(三)与其他被取保候审人合并处理,确实不能继续取保候审的;(四)其他确有必要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被取保候审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转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并将处理意见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除非有逃避侦查、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不得先行羁押。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限制出境、限制活动等强制措施。”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