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是依法进行的,但是警察没有强制询问的权力;2、你属于被侵害方,但因为你没有报案并且不想追究责任,那么你的身份为证人,作为公民你有作证的义务,但同时你也有拒绝作证的权利;3、我国法律中不存在沉默权,但是在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时你有权保持沉默,并可以在询问结束后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