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不予结婚登记 |
释义 | 下列情形不予结婚登记:1、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2、一方或者双方受迫结婚;3、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4、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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