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当立案追诉。 一、刑法中关于内幕交易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股指期货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股指期货的交易,原则上与证券交易相同,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计算机集中竞价。交易指令和证券一样,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三种。与有价证券的区别在于,股指期货是期货合约,买卖方向非常重要。买卖方向往往是很多股民第一次做期货交易时就会搞错的。期货有多头和空头,在交易中可以开仓,也可以平仓。平仓也可分为平当日头寸和平往日头寸。交易中还要注意合同期限。通常来说,股指期货合约在六个月内有四个合约,分别是当月现货月度合约,次月合约和随后两个季度的月度合约。随着每个月的交割,进行合约的滚动推送。 三、中国刑法内幕交易罪怎么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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