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如何维护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任一股东均可申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该瑕疵股东会决议的权利。但是,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另外,股东会决议如果存在假冒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超越权限等情形的,股东也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第二、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三、注意六十日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60日再提出,将会被驳回起诉。第四、保留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股东应该注意收集证据,避免在维权时无据可依。风险提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应该尽快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或者撤销决议降低损失。要积极调查取证决议是否侵害了股东的权益等情况。只是一般人很难调查这类事情,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调查取证。要是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最好尽快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分清法律责任,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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