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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1、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本市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2、生育保险覆盖以上单位的所有职工,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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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