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一方反悔怎么办? |
释义 |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自愿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后一年内或者未离婚而达成的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被重新分割,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对于损害赔偿和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也可以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自愿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符合一定条件,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重新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后一年内或者未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若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另外,根据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确定子女抚养问题。若协议不成,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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