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呢 |
释义 | 因为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起诉时,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 3、证据材料。证据应当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以及原告受到损害后产生的损失证据,例如医药费、住院费的医院收款凭证,病历证明等等。 4、原告方在起草起诉状时,应当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并简要说明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在因交通事故起诉时,建议将被告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有利于判决后保险公司根据判决进行赔付。 5、原告在起诉时如果没有被告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可以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申请复印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资料。在提交证据材料时,如需证明自己的误工费损失,仅提供一张收入证明是不够的,应当有自己的固定收入流水作为证据。 一、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车祸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1、车祸起诉费一开始是由原告预交的,但是后期依据法院的判决,诉讼费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则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双方所要支付的诉讼费金额。如果参加保险的一方诉讼失败了,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除非保险合同中规定诉讼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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