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房产证后如何进行补办? |
释义 | 房产证丢失补办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二是申请补办。遗失登报需提供补证申请、身份证明、已领证说明原件等。补办手续需刊登《房屋遗失声明》,6个月后才可补办,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测绘图等。补证费用仅为5元印花税。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 1、申请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2、申请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3、补证手续费用:只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拓展延伸 丢失房产证后如何申请重新办理? 丢失房产证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重新办理。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丢失房产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报警记录、丢失声明等。接下来,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并进行身份验证。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信息。一旦审核通过,您将获得重新办理房产证的许可。随后,您需要按照指导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补办房产证的申请表、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支付补办费用。最后,您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通常是几个工作日或更长时间,以便部门完成重新办理程序并颁发新的房产证给您。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与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确认。 结语 房产证丢失后,申请重新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咨询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丢失房产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报警记录、丢失声明等。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并进行身份验证。部门将审核您的申请并核实信息。一旦通过审核,您将获得重新办理房产证的许可。然后,按照指导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补办房产证的申请表、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支付补办费用。最后,耐心等待部门完成重新办理程序,并颁发新的房产证给您。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与相关部门确认。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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