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婚检的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领结婚证需要进行婚检,检查项目包括体检和询问病史。体检主要检查生殖器和第二性征的异常情况,询问病史则关注影响婚姻生育的疾病和遗传病家族史等。男女双方需提供月经生育史、是否有近亲等信息。 法律分析 领结婚证婚检的项目: 1、体检:根据婚前医学检查表逐项检查。生殖器和第二性检查的重点是影响婚姻和分娩的生殖器发育异常、肿块和性畸形; 2、询问病史:重点是影响婚姻生育的精神病、传染病、遗传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智力发育障碍等。以及准备结婚的男女是否有近亲、月经生育史、遗传病家族史等。 拓展延伸 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在结婚前进行的一项身体检查,旨在发现和排除一些可能影响婚姻生活和后代健康的疾病和遗传病。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健康,减少婚姻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可以为后代的健康打下良好的基础。 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多项检查。这些检查可以全面了解身体状况,发现潜在的疾病和遗传病,及时进行治疗和干预,避免因疾病和遗传病带来的不良后果。 总之,婚前医学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夫妻双方应该重视,并积极进行检查。只有通过婚前医学检查,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庭的健康。 结语 婚前医学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排除影响婚姻生活和后代健康的疾病和遗传病,保障夫妻双方的健康,减少矛盾和纠纷,为后代的健康打下良好基础。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多项检查,只有通过检查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庭的健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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