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被控方利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控方和辩方都有权利使用证人的证言进行辩论,但证人的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被控方利用取决于该记录与本案的关联性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保护证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控辩双方对证人进行质证,提出证明和互相辩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对于可能危害证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证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三条:保密工作机关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已知患有疾病的个人病历、医疗救助记录和其他健康档案,以及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总结:证人的不良记录是否可以被控方利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不良记录与本案无关或者违反了法律保护证人权益的规定,控方就不能利用该记录进行辩论。律师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守秘密,保护证人的权益和隐私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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