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
释义 | 一、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成都生育保险 2.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4.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 二、成都生育保险报销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到账户。 三、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如下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人结算性存折/卡 9、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四、备注 1、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3、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4、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五、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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