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的合同的效力是:在善意受让人与无处分权人之间,该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无权处分人与有权处分人之间,该合同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善意的要求有哪些 善意的要求有: 1、受让人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应当依法登记的,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1、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其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适用这一制度;(2)第三人取得财产须基于善意,即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3)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经登记。 三、无权处分合同如何处理 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方式: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则原所有权人可以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