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纠纷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当事人因为签订的借条产生纠纷,则需提供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借条、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用于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 一、欠钱不还怎样处理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主要包括贷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据、借据、还款承诺书、银行流水等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贷款的证据收据或各次偿还本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所需本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息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起诉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起诉离婚协议收集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或者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以及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三、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以下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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