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
释义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50% 例如:吴某在一家发电厂工作,在2004年一次工伤事故中,吴某高位截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终日卧床,饮食起居都靠妻子照顾。其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中部某不发达地区一县级市,该地区2003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800元/月,这样,吴某所能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额为: 护理费赔偿额=800元/月x50%=400元/月 也就是说,赵某每月可获得400月的护理赔偿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