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前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前债务的处理: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应当直接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离婚后配偶不用为对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