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能够更改吗 |
释义 |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可以更改,如果公证还没有完成的,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变更。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一、继承公证有哪几种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先经过继承公证。 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形下,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的内容,仅能够通过公证新的遗嘱来改变,继承将按照最后一份新立的公证遗嘱执行。 无遗嘱、遗嘱的情形下开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须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指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二、多份遗嘱内容冲突该怎么办 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变更自己之前所立的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若是多个遗嘱之间内容相互冲突,以最后的遗嘱内容为准,根据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继承遗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行。 三、公证是不是比最后的遗嘱大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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