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公证注意什么 |
释义 | 解除收养公证注意:要和送养人协议,送养人同意解除的才可以在签订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办理公证;如果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必须先征得养子女本人同意。 一、想要解除收养关系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二、解除领养关系有哪些条件? 解除领养关系需要办理下列手续:当事人到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收养关系证明等材料,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解除领养关系的情形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亲生父母能够要回被收养的小孩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因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但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为保护未成年人,生父母要求回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的,视为自动恢复。另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解除收养协议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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