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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情况是什么?
释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包括首次申请登记、继承、遗赠取得权利、法律文书或政府决定设立、变更、转让权利、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形,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如下: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手续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房屋过户手续的流程和要求是指在房屋转让过程中所需办理的手续和符合的条件。一般而言,房屋过户手续包括以下步骤: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办理房屋评估和验资;3.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过户手续;4.办理房屋交税手续;5.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6.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要求方面,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屋评估报告、资金来源证明等文件。此外,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房屋没有纠纷。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形包括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法律文书或政府决定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权利、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过户手续的流程和要求涉及签订合同、评估验资、不动产权属证书过户、交税、不动产登记等步骤,同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评估报告、资金来源证明等文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无纠纷。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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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