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到哪个法院起诉? |
释义 | 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因为另一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了诉讼结果的发生,那么应该由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具体的可以是被告一方的,或者是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两类法院可以管辖,第一类就是被告地法院,也就是说侵权责任人。通常来讲,也就是交警在认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具体的事有可能是主要责任人不愿意进行赔付,或者是赔付的不到位等等。那么第二类的管辖法院就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当然不仅仅是行为的发生地。在矛盾与纠纷的发生地,也是可以进行诉讼的。在事故当中就可以认定为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双方约定赔付,但是赔付未成的人民法院。在双方放弃了或者是没有办法进行协商了之后,如果想要起诉的话,要按照法律的严格规定向当地或者是被告人一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向法律规定之外的其他机构提起诉讼,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真实性,包括当时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的赔付证明都要拿到法院上,请法官来进行认定。 一、电动车和汽车相撞电动车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机动车负次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3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70%。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机动车于非机动车相撞,即使完全没有责任,也要负责至少20%的赔偿责任。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肇事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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