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
释义 |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争议的事项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之内的,例如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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