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怎么划分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为个人所有房屋和共同财产房屋两种,婚前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视为个人财产,但偿还贷款及增值需补偿对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需按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离婚夫妻可自行协商分配,若协商不成,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的划分如下: 1. 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 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 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4. 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 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 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 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 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后续离婚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 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 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