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公积金怎么封存 |
释义 | 一、盐城公积金怎么封存 职工离职后,专办员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可直接为离职员工办结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专办员可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二、盐城公积金封存条件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5、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6、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 7、职工提前内部休养的; 8、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9、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10、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三、盐城公积金封存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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