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缴纳保证金是一种取保候审方式。如果被告人需要撤销取保候审,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可以缴纳保证金,也可以提供财产保全或者第三人保证。缴纳保证金的,由保证人提供书面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后,被告人认为保释条件已经消失或者撤销保释,应当向保释人或者保证人提出申请。保释人或者保证人同意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保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撤销保释的,应当作出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人有权随时要求解除保证义务,并且未经承担保证义务的一方同意,保证人不得解除保证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以向保释人或保证人提出撤销保释申请,如果保释人或保证人同意,则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则人民法院会予以撤销。如果缴纳的保证金需要退还,则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