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般一个月会有结果。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如果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