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第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之后,如果认为需要起诉的,就要写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证据等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第三,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起诉后,法院会进行案件的审理,并且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