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贷款可以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助学货款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 1、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资料,由工作人员核查;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合同签订完毕; 5、货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条件如下: 1、中国国籍,有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校高职、专科及以上学生,如果申请学生未成年则需要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学习刻苦,无不良在校表现,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家庭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贷款学生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