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为共同财产;但若有另外的协议除外。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在婚姻期间属于共同财产,但若在继承或赠与中指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则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若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不论该房屋是否过户在一方名下,该房产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若夫妻在婚姻期间因继承或赠与而获得房屋,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该房屋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尊重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所继承或接受的房屋应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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