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不开回原籍能否过户 |
释义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车辆在不同城市之间的迁移需要办理车辆的转籍手续。如果车辆不开回原籍,而是在新的城市进行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车辆所有人已经在新城市有了住所,并且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 2. 车辆已经在新城市的车管所完成了年检和排放检测等相关手续。 3. 车辆的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已经处理完毕,并且没有未结清的罚款和赔偿。 如果车辆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在新城市的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住址证明。 2. 车辆的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明。 3. 车辆的购置税证明和车辆购置发票。 4. 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 5. 车辆的年检和排放检测合格证明。 6. 车辆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证明。 7. 车辆的原籍车管所出具的注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的过户手续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否则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交通安全。同时,不同城市的车辆过户手续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在具体操作时仔细核对相关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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