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必须要公证吗 |
释义 | 法律没有规定遗嘱人立完代笔遗嘱后一定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代笔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一、父母生前立的遗嘱要办继承公证吗 父母生前立的遗嘱可以选择是否办继承公证。没有办继承公证的,只要符合自书遗嘱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遗嘱生效的条件有:行为人需要有行为能力;行为人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二、遗嘱的生效期是多久 遗嘱没有失效期。遗嘱人要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公证员对遗嘱内容和遗嘱人签名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假如有新遗嘱推翻旧遗嘱,那么该遗嘱就会失效。保证遗嘱效力实现,保护遗嘱受益人和保护遗嘱人合法权益,禁止因遗嘱引起来继承纠纷发生。公证遗嘱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明。假如有新遗嘱推翻旧遗嘱,那么该遗嘱就会失效。 三、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证遗嘱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草稿。 遗嘱执行过程是什么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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