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侦查、审判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它是根据县以上公检法负责人批准,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而制作,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合法依据。 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决定跟结案的时间长短无关,取保候审不是结案标志,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 及相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的解除有三种情形: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三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