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释义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武器装备,是极具杀伤力的灵敏器件,是用于抵抗侵略,保卫祖国安全而使用的,但有些军职人员却将武器装备擅自改作他用,如将军备汽车用于货物运输,用于手榴弹炸鱼等,这种擅自改变装备编配用途是严重的违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触及刑法,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武器编配、用途的相关规定、制度,危害人的生命安全、国防利益;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未经请示报告,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的下列情形:1、将武器装备改作他用;2、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者武器装备的毁损;3、妨碍国防利益;4、影响部队作战秩序;5、造成严重后果。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备军职人员的特殊身份,实施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的,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会妨碍国防利益但却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规定: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