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不认账,如何维权?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债权人如何证明借款的存在并主张债务。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承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可以提供以下证据:一、让第三人出具证人证言;二、提供录音、录像资料,但需要提供原始载体且未经剪辑。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债权人证明借款的存在,从而向债务人主张债务。 法律分析 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承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可以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从而向债务人主张债务: 一、如果借款是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让第三人出具证人证言。 二、如果借款时有录音、录像资料的,可以提供录音、录像资料,不过要提供原始载体,而且这些资料要是未经过剪辑的。 拓展延伸 还可以提供一些交易往来凭证、债务人的陈述。 一、没有合同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因为转账记录也是借款的证据之一。如果转账记录不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固定其他的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知道你们之间已经完成还款任务的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经消灭。 二、没有欠条欠我钱怎么办? 欠钱没有欠条,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结语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如借款人工资流水、银行流水记录等。如果借款人仍然不愿意承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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