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欠我一百块钱一直赖着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公职人员欠我一百块钱一直赖着不还怎么办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应当采用下列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与对方和平合理地协商;请第三方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没有证据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我借给别人一百块钱,我借给别人一百块钱 法律分析:对方借钱不还,可以私下向债务人催促还款,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别人欠我一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有对方欠款的证据,可以收集对方欠款的欠条、借条等证据,书写起诉状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对方欠款的证据,可以打电话或者把对方约出来询问,欠款什么时候还,对方一般会回答,这时候当事人可以用手机录音以作证据使用。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真相:不是解析:法律上并不认为,人死就可以免债。如果其名下有遗产,就要以遗产为限,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经被继承,那就要子女以继承财产为限代为偿还。如果名下没有任何遗产,则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那么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别人欠钱不还起诉状怎么写?1、首先要明确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债务人以及可能存在担保人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详细的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2、要明确是借款合同纠纷。3、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明确主张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金或者逾期还款所产生的银行同期利息。4、要具体详细的说明主张权利的事实与理由,此部分要明确借款的时间、地点、用途以及约定还款的时间。5、写上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具状人处签字或者盖章,写明起诉时间。6、要在起诉状后附件详细的证据目录,并注明每份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目的。 我朋友欠我一百块钱还没还我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 遇到对方欠钱不给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一般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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