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掉落时如何补救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补办,只需提供离婚证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中心,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丢失离婚证需向民政局补办,再办理再婚手续。如丢失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需复印原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再婚登记。离婚协议书需双方自愿签订,包含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需书面签订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如何重新办理? 当离婚协议书丢失后,重新办理的步骤如下:首先,应尽快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协议书丢失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法院将受理您的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您需要提供证明您与前配偶达成离婚协议的证据,如婚姻登记证、离婚协议的复印件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将发出补发离婚协议书的裁定书。最后,根据法院的裁定书,您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新的离婚协议书。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办理:首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协议书丢失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法院将受理您的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您需要提供与前配偶达成离婚协议的证据,如婚姻登记证、离婚协议的复印件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将发出补发离婚协议书的裁定书。最后,根据法院的裁定书,您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新的离婚协议书。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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