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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意外伤害的伤残等级鉴定在哪里
释义
    (一)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二)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一、伤残鉴定程序
    (一)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二)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三)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五)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七)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八)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九)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人身损害用的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交通事故用的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事故用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二、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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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