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需要员工不满足录取条件。首先双方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试用期。其次用人单位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用人单位已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且得出客观的考核结果。用人单位在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过程中,不单单是要把试用期考核表制作出来,更重要的是让新员工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完成考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