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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么
释义
    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已经监视居住的,申请取保候审是很困难的。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的义务: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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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