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工伤伤残应赔偿多少钱 |
释义 |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三)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应培多少钱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应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劳动仲裁给多少钱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九级伤残劳动仲裁给多少钱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九级伤残劳动仲裁给多少钱赔偿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需要付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九级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的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虽然在工伤等级中,第九级并不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同样对劳动者的生活以及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相关内容: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大吗? 一、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大吗 胜算比较大,但需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只要未进行签订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补偿,这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走仲裁的方式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自己的胜算就比较大,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 1、工伤双九级可能会赔偿十几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流程为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提出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职员一旦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无疑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此类补助金需要一次性支付。职员在治疗工伤期间,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的相关费用,也由单位、或者是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具体可以获得的赔偿费用,与治疗工伤具体花费的金额有关。 相关内容: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一、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1、如果职工没有申报工伤,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当事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要先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完工伤之后,当事人还是要到有关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工伤之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通过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可以根据最终的结果来要求赔偿。 2、工伤认定请求提出之后,一般六十天内会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得出鉴定的结果之后,需要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工伤的认定请求之后,发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需要在受理后的十五天内得出鉴定的结果。 二、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职员如果认为自己受到的伤情是工伤,且想要获得赔偿,那么需要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员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可以享受的待遇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的相关费用。 工伤四级伤残应赔偿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江门市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江门市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九级工伤会赔偿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医疗费 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医疗费用同时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 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由所在单位负责,评残后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乘以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乘以8。 九级伤残是可以获得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般在计算时就会按每月实际收入来进行确定,如果因伤残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受害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对补偿协商不好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相关内容:工伤够不上伤残等级的怎么赔偿 一、工伤够不上伤残等级的怎么赔偿 1、职工工伤未致残评不上伤残等级依然需要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补助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对于工伤如何处理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需要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然后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也需要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等。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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