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须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如未履行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职员工未遵守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经济惩罚措施,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在离岗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手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