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标准是哪些企业承担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的拆迁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以分为土地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费一并计算,统一为房屋价值补偿费。但在实际征收中,除房屋占用的土地外,还有较大面积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价值进行补偿。拆迁安置补偿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对于不能拆卸的设备,拆卸会导致设备报废。设备的重置价格应结合重置价格和重置价格计算,以补偿业主。 法律依据: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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