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该有独立的税号。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如何办 1、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民事责任。 分公司对外不能承担责任,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可以单独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三)财务管理。 分公司的财务由总公司来控制管理,一般由总公司来统一纳税。 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可以由子公司自身来保管。 (四)公司的性质。 分公司在性质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属于独立的公司。 三、分公司能够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吗?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其登记不是依照设立公司的登记程序,因为它在总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开展业务,国家对其进行登记可以方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