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如何办理离婚? |
释义 | 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的,必须由夫妻双方一起到夫妻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不到男方的人,只有通过诉讼离婚的,因为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关门大送达起诉书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在结婚所在地办理吗 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诉讼离婚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一般而言,有管辖权的法院有: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共同居住地的县和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不是。根据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是可以的。法律中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要哪些材料第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第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第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第四、离婚协议书;第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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