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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形式呢?
释义
    信用卡诈骗罪有什么形式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各种非法手段制造的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由伪造者自己使用或出售给他人使用的均可构成本罪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持卡人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该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的,因挂失而使用信用卡继续透支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
    4、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款项,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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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