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都可以办理身份证么? |
释义 | 不是任何派出所都可以办理身份证。第一次申请办理身份证,当事人只可以持户口本,到当事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异地,不能办理身份证。如当事人身份证到期,或身份证丢失,可以有当事人持户口本,或在所在地居住证,到实际居住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补领或换领身份证。 身份证申领过程如下:首先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然后凭盖有“申办居民身份证”字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流程 申领人本人携带: ①户口簿、 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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